2019年粤港澳大湾区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大赛

2019-01-30 15:33:03

大赛目的:

通过举办粤港澳大湾区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大赛,倡导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理念,展现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成果,树立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标杆,引导带动一批创新主体积极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工作;同时,通过大赛吸引高水平的创业团队和高成长性专利项目在广东落地,为粤港澳大湾区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通过广泛动员各类创新主体、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金融机构、风险投资机构参与大赛,营造粤港澳大湾区创新创业氛围,培育知识产权文化,引导全社会对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工作的关注和投入。

组织单位:

指导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拟)、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中国办事处(拟)

主办单位: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香港知识产权署、澳门经济局知识产权厅、珠海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横琴国际知识产权交易中心

参赛主体要求:

参赛主体以创新主体(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个人)为单位,参赛主体成员可包括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一经报名,参赛主体后续不可再增加服务机构作为成员,且上场答辩的人员,必须是参赛主体的在册员工。

其中,若参赛创新主体为企业、高校或科研院所,应为在中国内地、香港、澳门或台湾地区注册且有营业地址的机构。

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应为在我国(含港澳台)依法注册成立的代理、检索、分析、咨询、评估、运营、维权等各类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含分支办事机构),且无不良经营记录。

创新主体申报的项目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近两年新推向市场或正处在产品面市前期的专利项目。

(二)项目应当具有至少一项已公开的发明专利(已授权或申请中的中国专利、香港专利和澳门专利,语言限中文、英文或葡萄牙文,如是 PCT 申请,则需进入中国国家阶段)。

能够有效保护项目的创新成果,专利申请时间为 2015 年 1 月 1 日之后,且相关发明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为参赛主体(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个人)。如果参赛主体为多个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之一的,参赛事项应获得其他权利人的书面同意。

(三)项目范围为全国范围(含港澳台)优秀专利项目。

(四)项目技术领域应为以下八个领域中的其中一项:新一代信息技术(5G、集成电路、新型显示、超高清视频(4K)、软件等)、高端装备制造(智能制造装备、轨道交通装备等)、绿色低碳(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等)、生物医药(基因技术药物、医疗器械、生物技术工程等)、数字经济(数字创意等)、新材料(先进基础材料、关键战略材料、前沿新材料等)、海洋经济(海上风电、海工装备、海洋生物、天然气水合物等)、现代农业(现代种业、精准农业等)。

(五)每位参赛的创新主体限报一个项目。

大赛赛程:

(一)宣传推广阶段(2019 年 1 月)

(二)海选阶段(2019 年 2 月-3 月)

(三)复赛阶段(2019 年 4 月 26 日)

(四)决赛阶段(2019 年 6 月)

大赛奖项:

大赛将设置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金奖、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银奖、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优秀奖、最佳分析评议奖、最具投资潜力奖等,并为获奖项目提供一定额度的高价值专利培育奖金或等值知识产权服务奖励。

大赛主办承办单位为获奖参赛项目通过多种渠道提供媒体宣传和向投资信贷机构推荐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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